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住房保障

临淄区经济适用房开始认购

www.lz0533.com  打印  2012年1月29日  临淄房产网
  (2011年11月齐鲁石化报)近日报道,公司行政管理部部署公司“临淄区经济适用房(三期)”认购工作,要求各社区(居委会)积极主动地帮助符合认购条件的公司职工、社区居民办理认购手续。
  认购条件是:一、家庭成员具有临淄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居住3年以上;二、无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三、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18150元以下;四、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列情况不能认购:一、参加过房改优惠购房、购买过经济适用房或参加过集资合作建房的;二、私有房屋转让后不满两年的;三、有其它非租赁房屋的;四、在临淄区住房保障工作中有虚报申请材料、恶意骗取政府保障行为的;五、现由单位提供集体产权房屋(公寓)居(租)住的;六、符合就业条件,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介绍就业或技能培训,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凡符合认购条件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填写认购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期经济适用房认购申请工作,于12月底结束。
临淄楼市
今日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