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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房销售必须公示建材信息

www.lz0533.com  打印  2012年8月30日  临淄房产网

记者昨日从市城乡建设委获悉,日前,《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报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下月起施行。作为全省首部、全国建材管理内容最全面的专门地方性法规,《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将我市建材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今后,我市重要建材实行登记备案管理,新房销售必须公示建材信息,建材不合格实行强制召回,新房验收时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多,建设工程材料的需求日益扩大,但因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建设工程材料领域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保障建筑质量、人身健康和降低能耗,我市出台了 《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对重要建材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实现质量严格把关,从而保证了建筑尤其是现阶段保障房的质量。记者注意到,需登记备案的建材共13个大类,从开关插座到钢材水泥,再到浴盆地板都涵盖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场所和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都要明示所售住宅中使用的重要建材信息,让购房者明明白白消费。针对当前空气质量越来越受到重视的状况,条例还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市城乡建设委建材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与登记制度配套,我市还将建立建材信息平台,公布建材登记备案、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监督抽查的建材如有质量不合格的,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停止生产、经营,并进行召回,保证消费者利益。

  为了规范建材经营,条例还在全国率先加入建材市场建设规划内容,通过编制建设工程材料市场发展专项规划,规范布局规划并引导经营者进入集中交易市场经营,从而解决长期以来建设工程材料市场布局不合理,普遍脏、乱、差,配套不完善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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