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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三部门介入!房地产要严打了,一个都跑不了

www.lz0533.com  打印  2021年9月7日  临淄房产网

92日,淄博市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张店区教体局、张店区市场监管局三部门发布提醒告诫 ,规范房地产市场营销行为不得以尚在规划阶段的学校和交通做虚假承诺。

 

淄博三部门对房企发提醒告诫!

 

对房地产企业经营秩序的告诫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就房地产企业经营秩序发布提醒告诫:销售模型须依据已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按比例制作

 

(一)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内容和标准

 

1.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售楼部醒目公示项目基本信息: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证照:《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②项目证件:《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

 

③项目预售房源:预售销控表、商品房屋备案价格;

 

2.销售模型必须依据已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按比例制作,展示内容必须符合楼盘的实际情况。

 

3.设立商品房销售人员公示台,公示销售人员姓名、职务,销售人员做到挂牌服务。落实“一人一卡一号”制度。

 

4.设立特别提示栏,公示购房温馨提示,所售商品房享受特殊政策或者政策、权利受限制情况,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

 

(二)规范代理销售行为

 

保证不委托不具备相关资质、未在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预(销)售商品房;涉及中介(代理)机构的,在销售场地醒目位置标识全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三)规范合同签订

 

保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平等合法,采用统一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签约,不使用诱导、强迫等不正当手段促成签约,充分尊重购房者的意愿。

 

对新建、改建、插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告诫

 

张店区教体局就新建、改建、插建小区划片入学的相关政策发布提醒告诫:新建、改建、插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确定前不得宣传、承诺、暗示义务教育段学区划片情况。

 

(一)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招生以当年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公布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划片方案为准,其他任何渠道的划片招生信息均不能作为张店区义务教育段划片入学的依据。

 

(二)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对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条件提出意见,明确小区对应划片学校是否有空余学位、是否能够满足项目住户子女的义务教育段入学需求,对于不能满足的入学需求的情况提出教育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建议。

 

(三)新建、改建、插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确定前不得宣传、承诺、暗示义务教育段学区划片情况。

 

对房地产企业营销宣传行为的告诫

 

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就房地产企业营销宣传行为发布提醒告诫:不得以项目周边尚在规划论证阶段的交通、学校及市政配套设施做虚假说明和承诺

 

(一)规范房地产宣传行为

 

保证在各渠道公示和宣传的全部信息真实有效,保证商品房广告、宣传真实合法,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二)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

 

规范销售现场宣传行为、信息发布行为、收费行为等。杜绝欺诈行为,销售人员不得以项目周边尚在规划论证阶段的交通、学校及市政配套设施做虚假说明和承诺,推销商品房并以此方式诱导欺骗购房人。

 

各房地产企业签订承诺书

 

告诫会结束后,各房地产企业现场签订《房地产行业市场营销行为承诺书》。

 

各部门将严打商品房销售、宣传违法行为

 

据悉,下一步,各部门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加大监督检查与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并公开曝光商品房销售、宣传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淄博市房地产市场良好经营秩序。

 

以上文章来源于鲁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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