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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住房贷款商转公疑问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www.lz0533.com  打印  2019年7月30日  临淄房产网

     本报讯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曹天伟)“已经使用住房商业贷款的,能否转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近期,有网友通过民意直通车平台反映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问题。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已经对商转公业务规定及流程再次进行认真研究和梳理,目前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未结清即可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文件已起草完毕,报批后即可进行政策调整。

     近几年,随着城区房价持续上涨,居民购房压力加大。相较于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因利率较低,成为越来越多购房者贷款的首选。全市解放思想大讨论启动后,有网友要求尽快开通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余额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迅速作出回应,启动实施了这一业务。

     近期,又有网友通过民意直通车平台反映住房贷款商转公问题。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目前我市商转公的政策是,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先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提前结清,结清后持商业贷款的还款凭证、结清证明及所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应购房合同与首付款单据(其购房手续无时限要求),即可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结清商业贷款的本金余额。为了方便职工缴存,中心已对商转公业务规定及流程再次进行研究和梳理。目前,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未结清即可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转公贷款文件已经起草完毕,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对政策进行调整。而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没有相关的政策依据,因此无法开展此项业务。

     而针对网友提出的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建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为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心于2018年3月1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购买第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在贷款额度方面,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贷款,目前我市没有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国家政策依据,因此暂时没有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打算。但是,中心于去年10月份开展了组合贷款业务,如果公积金贷款的50万元额度不能满足申请人购房需求,剩余额度可以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
     文章来源:聊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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