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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受阻于银行放款

www.lz0533.com  打印  2011年5月5日  临淄房产网
记者调查发现,近期房产交易流程受阻于银行放款进度的案子屡见不鲜。中国银行年初起放贷额度一直捉襟见肘,工商银行额度断断续续无规律可循,建设银行由于摩擦不断而收到若干张传票……除了因上市融资而流动性充裕的农业银行,大银行个人房贷大多呈停滞状态。

    可就在昨日,硕果仅存的农行终于也抛出“首套房利率上浮5%”的消息,“准贷族”大呼幻灭。

    身材消瘦的小周坐在莘庄北广场的一家房产中介门槛上,为了缓解焦虑情绪,猛抽着双喜“绿壳子”。接过业务员递来的冰红茶,他狠灌了几口。零星烟灰伴随渗出的液体不断掸落在他的灰色CROCS上,面带愁容的他似乎并无半点感觉。

    不断骚扰贷款银行的个贷经理,这已是他能做的最后一点事。在张江高科技园区从事软件开发的他,几乎每周都有两天横穿上海,2号线与1号线连轴转,承受着比当年高考还大的压力。盘旋在小周脑海里的是一团疑云:明明自己资质很好,月缴公积金达到2000元;明明买的是首套房,毫无炒房嫌疑;明明早在8月就接到贷款审批通过的通知,可为何银行就是拖着不放款?

    不管他通过客服电话,还是上门沟通,他得到的始终是在他看来公式化的机械回复:“我们的贷款都是按月有序放贷,因为央行对总额有限制,要根据贷款申请和抵押证的先后排队轮贷。 ”

    可是,谁也无法对“排队”下一个精准的限定。至少在小周看来,三个月的苦等遥遥无期。买房对即将结婚的他而言是不折不扣的刚需,即使远隔2个小时的路程,他还是掏空积蓄买下了莘庄南广场奥赛花园一套130万元的小户型动迁房。

    在他的时间表上,6月签买卖双方居间协议,7月签订房屋正式买卖合同。按照流程,买卖合同签订到走完所有流程、实现过户,不会超过1个月。事实上,8月底,已经拿到新产证的小周开始计划装修翻新的事宜。【沂蒙房产网】

    如果一切顺利,产证过户后1周内,银行就会放款到卖家账户。依据当初签订的协议,3天内就可以拿到新房钥匙。小周和施工队的打算是:年底能够装修完毕,过年回老家办酒席,年后他想接年迈的双方父母到新房小住。

    但意外偏偏在看似最不可能的环节发生了。产证过户后,银行的放款迟迟不到位。这直接导致交易流程停滞,新房和物业始终无法交割,后续计划也都泡汤了。由于临近年关,小周最想知道的是银行还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放款。

    有一个可怕的说法称,贷款银行年内额度都已放完,只能明年赶早。既然明知额度很紧、贷后很难放款,为啥审贷的时候如此爽气?银行的两张面孔令小周费解。

    其实如果知道了同为“准贷族”的陈思楠的遭遇,小周很可能会感觉幸运。 “我已经收到卖家发出的起诉书,因为银行放款一直没到位,远远超出了合同约定的期限。 ”在上海一家化学添加剂公司上班的陈思楠最近心烦的是法务纠纷。

    由于他与卖家签订的合同中没有特别注明 “交房以银行放款日期为准”,而是直接按照常规流程约定交房日期,银行方面长达数月的延迟放款令他背负了巨大的违约风险。

    陈思楠委托交易的中介告诉记者,一旦诉诸法庭,如果合同里没有注明,确实可以判定客户违约。 “按照惯例,买家每天要赔偿房东贷款金额万分之五的钱,如果你的贷款额是100万,每天就要赔500元,直到银行放款。 ”

    陈思楠能想到的唯一对策是找银行理论。 “如果银行再不放款,我就要起诉银行了。我已经找了金融律师咨询,银行既然审批通过贷款申请,也就是承诺接待,这样拖拉拒绝放款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 ”

    据悉,有些拿不到放款的买家还将直接起诉银行,部分银行甚至已经接到多张法院传票。 “从法律角度说,贷款义务是由买家履行,应该是由买家向银行起诉,现在借款合同都是格式合同,其实有空白条款,可以签署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只不过以银行的强势应该不会同意约定放款期限。 ”大成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郑志这样对记者解释。

    他告诉记者,即使没有补充协议约束放款日,在法律上也存在“预期日期”的概念。 “预期日期”是一个商业惯例,比如一般是7—15天放款,超过1个月的放款肯定就会让银行背负上法律责任。在郑志看来,一旦起诉银行,买方胜诉的可能性几乎百分百。“真起诉的话,银行可能就会拆调资金过来提前放款,只不过打这种官司的周期一般要3—6个月,现在一审审理周期就是3—6个月,尤其到了年底,法院排都排不过来,现在打官司,时点上优势已经不明显了。 ”

    不过,据了解,出于对时间、精力等诉讼成本的考虑,目前真正起诉银行维权的买家并不多见,更多的纠纷是发生在买卖双方之间。多位房产中介都对记者坦言,目前银行排队等待的客户最起码占总客户数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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