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今日要闻

村民“非法”挖土卖土没人管 记者采访遭冷漠对待

www.lz0533.com  打印  2012年3月15日  临淄房产网
      王庆斌说,他只是在清理自家承包的鱼塘。

  隋旭光 摄全媒体记者 隋旭光 通 讯 员 陈艳红 报道

  3月13日上午,高青县高城镇大王村村民王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大王村有一村霸,私自在村里挖土卖土,村里无人敢管,派出所都不管,已经快将村里挖成水库了。”王先生反映的问题引起了本报的高度重视,记者立即驱车赶往大王村进行了调查。

  群众举报:有人非法挖土卖土

  据群众举报,记者在大王村的东北方向,找到了正在施工的挖掘机,在机器的轰鸣声中,不断有泥土被从地下挖上来,堆在一边。不过,记者注意到,挖掘机是从池塘里向外挖土,挖出的土只是堆放在一边,并没有前来拉土的大货车。

  记者通过在村里走访调查,了解到正在挖土的是该村村民王庆斌。对于王庆斌“挖土卖土”的事情,多数村民反映“并不了解”、“没看见过有货车来拉土”,并有村民告诉记者:“那是他承包的鱼塘,他可能是想扩大鱼塘才挖土,不像是挖土来卖。”

  记者从村民那里索取了王庆斌的电话,王庆斌告诉记者:“我承包村里的鱼塘已经十几年了,时间久了岸上的土往里塌陷,我在自家的鱼塘里清土,有什么不对吗?谁看见我卖土了?我又卖给了谁?”王庆斌说,他承包鱼塘十几年,个别人看着眼红,就对他进行了造谣中伤,希望记者还给他一个公道。

  记者再次与反映问题的王先生取得了联系,王先生一口咬定:“他就是挖出土来非法卖土,群众向当地政府、派出所、国土所都举报过,可没人管。”“他把挖出来的土卖给了谁呢?”记者问。“这我不知道。”王先生说。

  记者遭遇:工作人员“耍大牌”

  王庆斌究竟是在非法挖土,还是清理鱼塘?由于举报人与当事人所述相差很远,记者与大王村支部书记王庆军取得了联系。王庆军说:“王庆斌承包这片鱼塘十几年了,这个鱼塘是马蹄型的,中间有一块土,他把这些土挖出来堆到岸上,究竟是不是合法,我也说不清楚。”

  王庆军告诉记者,鱼塘中间的土究竟属于什么性质,村里也搞不明白,举报人已经把此事反映到了镇里,镇政府和镇国土所应当会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11:20,记者拨通了高城镇党政办公室的电话,接听电话的是一名男同志,记者表明了身份,并讲明了事情的原由,这名始终不肯透露姓名的男同志记录下记者的电话,表示会立即与镇国土所所长李玉国联系,让李玉国尽快给记者回电话,就此事作出说明,但记者等了10分钟,一直未能接到镇国土所的来电。

  无奈,记者多次拨打李玉国的办公室电话(与小灵通串接),始终无人接听。

  11:35,记者再次拨通了高城镇党政办公室的电话,这次接听电话的是一名女同志,记者再次表明身份,讲明事情的原由,该女同志说:“他(李玉国所长)下班吃饭去了。”

  “镇政府几点下班?刚才是一名男同志接的电话,说是请李所长给我们反馈一下情况,可一直也没有接到他的电话。”记者说。

  “那他(李玉国所长)是到村里去了。”这名女同志说。

  “能问一下您贵姓吗?”记者问。

  “你问这个干啥?”对方说着挂断了电话。

  截至记者发稿,记者始终未接到高城镇政府及国土所打来的反馈电话。

  基层公务人员何以如此冷漠?

  围绕乡镇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组织调查研究,进行督促检查,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协调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是乡镇党政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党政办的工作职责,要求工作人员着力强化“三种意识”,即规范意识,就是把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各个步骤、各个环节,用科学、合理的机制和制度加以规范,并以制度保证全体工作人员都能严格、自觉地按照规范开展工作;责任意识,就是要求办公室每位同志都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每一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创造性地处理好每一件事情;形象意识,就是要用一流的工作态度、一流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工作业绩来塑造办公室的形象,维护领导权威,赢得群众信赖。

  然而,记者先后两次拨打高青县高城镇党政办公室的电话,工作人员极其冷漠的工作态度、接待态度、处理事务态度,不禁令人提出质疑: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一直在大力提倡政务公开,而在高青县高城镇,记者采访中所遭遇的,不是冷漠,就是推卸。

  窥一斑而知全豹。高城镇党政办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不正是该镇党委、政府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体现吗?

  但愿,高城镇政府接听电话的一男一女两名工作人员,他们的身份只是“临时工”!

临淄楼市
今日要闻